北京航空货运须知
一、北京航空货运
北京航空货运国内货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也应予提供。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以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随附有关部门的准运证明。
北京航空货运国际货物,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交运货物前,运人必须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妥海关、卫生检疫等出境手续。
北京航空货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应当提供最长允许运输时限和运输注意事项,订妥舱位,按约订时间送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因运输条件或者货物性质不同而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当分别填写托运书。
为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机场货运安检部门有权对收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二、北京航空货运包装、标志
北京航空货运 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
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
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活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三、北京航空货运体积和重量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尾数四舍五人。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l公斤计算。贵重物品,计量单位为0.l公斤。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X60XI 00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X100X140厘米。
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量。
四、北京航空货运声明价值
北京航空货运 国内货物,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20元以上的,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每张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过50万元人民币。
北京航空货运国际货物,毛重每公斤价值在20美元以上的,叮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
五、北京航空货运运输变更
托运人对已办妥运输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应当提供原托运人出具的书面要求,个人有效证件和货运单托运人联。
要求变更运输的货物,应是一一张货运单填写的全部货物。
六、北京航空货运查询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或收货人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查询货物的运输情况,查询时应出具货运单或提供货运单号码、出发地、目的地、货物名称、件数、重量、托运日期等内容。
七、北京航空货运押运货物
托运人托运需特殊照料的活体动物,价值昂贵的货物,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和注意看管以确保安全的货物,应派人押运。
押运人须事先与机场货运部门联系,定妥吨位,购好机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机场货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押运员要自行办理乘机手续。
八、北京航空货运保险
托运国内货物,托运人可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国内航空运输险。托运国际货物托运人可自行到保险公司投保,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暂不受理国际航空运输险。
若投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坏、丢失、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条例给予赔偿。
九、北京航空货运责任和赔偿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按照有关规定受理赔偿事宜。
十、危险品运输
危险货物的国内运输必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危险货物航空安全运输的管理规定。
危险货物的国际运输必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及承运人的有关规定。
本须知参照《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CCAR275TR-R,和国际航空运输部分条款。本须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北京航空货运快递货物包装一般规定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3、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一)北京航空货运快递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1、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
2、粉状货物。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结实;用玻璃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3、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材料—内包装—衬垫材料—运输包装(外包装)。
悬吊式包装: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
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玻璃器皿的包装: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4、裸装货物、不怕碰压的货物。可以不用包装,如轮胎等;不易清点件数、形状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二)北京航空货运快递部分包装类型的要求:
2、木箱。厚度及结构要适合货物安全运输的需要;盛装贵重物品、精密仪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蚀、虫蛀、裂缝等缺陷。
3、条筐、竹篓。编制紧密、整齐、牢固、不断条、不辟条,外型尺寸以不超过50×50×60厘米为宜,单件毛重以不超过40千克为宜,内装货物及衬垫材料不得漏出。应能承受同类货物码放3层高的总重量。
4、铁桶。铁皮的厚度应与内装货物重量相对应。单件毛重25-100千克的中小型铁桶,应使用0.6-1.0毫米的铁皮制作,单件毛重在101-180千克的大型铁桶,应使用1.25-1.5毫米的铁皮制作。
1、根据航班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设备条件、装卸能力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
3、货物的最小尺寸除可直接随附货运单的文件、信函类货物外,其它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60厘米。低于以上标准者,由托运人加大包装。
4,北京航空货运快递按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 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轻泡货物以 6000
立方厘米折合 1 公斤计重,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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